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平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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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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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能职责,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股) (电话:0827-6222779)

承担机关文秘、信息、信访、保密、档案、综治、内保、统计、目标管理、计划生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财务会记、经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和监督检查局机关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执行情况;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会、安委会例会等重要会议筹备和重要接待任务的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安委会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股日常工作。

二、行业安全监督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 (电话:0827-6234109)

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运输、水运、铁路、高速路、建筑、林业、水利、卫生、质监、邮政、通讯、旅游等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参与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检查监督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行动、隐患治理等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四式”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法制宣传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电话:0827-6226876)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安全生产行政听政和安全评审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发;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许可安全条件的初审;负责一类、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许可安全条件初审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负责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审查备案;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四、企业安全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股) (电话:0827-6233893)

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电力、贸易、烟草、医药、消防、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设备安全情况;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职业健康管理股 (0827-6223266)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金安华府2栋3楼

电话:0827-6222779

传真:0827-622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