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经本人申请及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复审,我办对2018年度续保家庭、2019年第一季度住房保障新增申请家庭进行了审核,根据初审、复审意见,续保334户家庭继续符合保障条件,新增34户申请家庭中22户符合保障条件,现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3月19日-3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住房租赁补贴将于3月底前直发到户,公租房实物配租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监察委员会6612388 县住建局6222329 县住保办6333586
平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