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昌阳光中心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结果的公示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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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昌阳光中心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结果的公示

2019-03-15 14:59 单位:县住建局 作者: 县住建局 阅读: 497次 【字体:

 

由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平昌阳光中心城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于2019年3月14日在平昌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参加投标的物业服务企业有:眉山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派月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省荣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评标专家评审得分结果依次排名如下:

第一名: 眉山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名: 四川派月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名: 贵州省荣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社会单位﹙含投标企业﹚及个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或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供详细书面材料和有关依据原件,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公示期七天(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21日)。

特此公示

举报地址: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827—6222496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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