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
2017年,全省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级层面工作责任基本落实,大部分地区较好完成了年度改革任务,但也存在改革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改革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工作推动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了全省改革深入有效推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91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按照《通知》明确的各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因地制宜设计改革方案,坚持以水价机制为核心,以奖补机制为保障,以工程和计量设施建设为硬件基础,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配备计量设施,合理调整农业水价,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及时梳理改革现状,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摸清改革推进现状。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划改革灌面336.04万亩,涉及19个市(州)105个县(市、区),其中改革典型县29个。各地要按照年初已分解细化落实到灌区及田间地块的具体任务,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对改革任务实施进度进行梳理,摸清改革推进现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二)找准改革薄弱环节。当前各地改革进展不平衡,影响进度的问题不一,主要有:一是部分地方体制机制不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权分配制度尚未制定,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未落实。二是硬件基础薄弱,除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长葫、武引等个别灌区外,其余地区农业用水长期按亩收费,计量设施严重缺乏,且计量精度不够,水价机制难以真正发挥作用。三是部分用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用水户支持。以上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分析影响当前改革推进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明确工作节点,有针对性推进相关工作。
(三)创新改革措施。一是要充分结合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改革。二是综合考虑地方特点,分类施策,积极探索创新,形成适合实际当地的改革模式。三是机制体制建设、硬件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协同配套推进改革实施,避免产生新的历史欠账。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期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一)狠抓任务落实。各地要对照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梳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度,任务实施进度滞后的要建立改革台账,倒排年度工作时间表,确保2018年度改革实施计划按期完成。
(二)加强交流推动。近期四部门对各地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进行了通报,各地要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示范交流,进一步发挥评价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
(三)提前谋划改革。各地要按照四部门《关于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3号)有关要求,按时提交季度改革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今后,各地要根据前期改革情况,提前谋划年度改革任务和重点内容,11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实施计划。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