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巡回法庭在粉壁镇金寨村开庭审理了王某涉嫌非法持枪案。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由院长乔君担任审判员独任审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利军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将早年购买的一把火药枪藏匿于家中,被公安民警检查发现并扣押。经鉴定该火药枪属于枪支,王某违反了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该案当庭宣判。王某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近百名金寨村及附近村民到庭审现场参与了旁听。宣判后,乔君以案说法,释法明理,教育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用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给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