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现将《平昌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平昌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全面推进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8〕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强服务、提效率”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让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库共享、一邮送达”政务服务模式,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深度融合,实现群众和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的全过程只需跑一次或零跑路。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10月底前,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年内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着力营造全省最优的政务服务环境和投资营商环境。
二、实施主体和范围
(一)实施主体。县级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行政职能的有关单位和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
(二)事项范围。政府职能部门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单位)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凡仅需要进行原件资料现场核验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行“最多跑一次”管理模式,凡不需要进行原件资料现场核验、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行“不见面”审批管理模式。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公布“两张清单”。各实施主体要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共享一批、实施一批”原则,依据已公布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照全省统一模板制定“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理目录格式及内容,编制本单位“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全程网上办理事项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统一公布并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委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文件,统一规范编制办事指南,逐项完善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理人员、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要素内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
(三)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对各业务办理系统信息整合,协调各行业、各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丰富平台业务内容,推进信息互认共享,促进业务协同办理,积极推行“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端推送”,加快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探索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延伸,加快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大力提升基层“互联网+”应用能力。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将各类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都可通过“12345”在线平台进行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管办、县经信局、县公开办)
(四)完善实体政务大厅功能。继续深化政务服务“受办分离”改革,全面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机制。加快“平昌市民之家”建设,加大自助服务终端配置投入,规范部门(单位)进驻,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加快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站点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县统一的基层便民服务标准体系。大力推动投资项目“一窗办”,建立投资审批“一窗办理”制度,线下依托企业投资促进协调服务中心,线上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办理一个项目“最多跑一次”。建立以项目代码为中心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事项跨部门跨层级全程网办、互联审批,企业和群众就近通过“一个窗口”即可办结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
(五)推行“3550”“限时办”。在企业设立登记、企业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等3个方面寻求突破。以“3550”(即办理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为改革目标,加强系统化集成化改革,推进各审批环节的协同办理。(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国土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管局等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增设“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组,并设办公室于县政务服务管理办,统筹推进全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意义,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主要领导作为本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务实推动工作。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与配套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要建立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制度,每半月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瑁;联系电话:0827-6237006,邮箱:28428662@qq.com)。
(三)强化督查问效。县人民政府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协同推进。
附件:平昌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平昌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
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排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编制公布“两张清单” |
制定“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理事项清单 |
根据上级部署,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共享一批、实施一批”原则,编制发布清单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管办、县委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
推动政务服务电子化 |
研究制定电子文件管理办法、推动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拖动政务服务标准化 |
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文件,统一规范编制办事指南。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
|
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
加快政务服务信息平台整合 |
加快各行业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协调各行业系统整合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府办、县经信局、县公开办 |
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 |
探索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延伸,加快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府办、县政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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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功能 |
非紧急类热线全部整合至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强化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管办 |
|
完善实体政务大厅功能 |
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
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机制。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加快“平昌市民之家”建设 |
完成部门入驻正常运行,实现“一门办”。 |
2018年12月底前 |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拖行“3550”“限时办” |
企业注册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 |
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办理营业执照3各工作日内完成”。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工商质监局 |
企业不动产登记等“最多跑一次”改革 |
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管局 |
|
投资建设项目报建“最多跑一次”改革 |
开展投资项目施工图“多图联审”,实现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各工作日内完成。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建局等 |
|
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 |
推动办理一个项目“最多跑一次”“一窗办理”,实现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事项跨部门跨层级全程网办、互联审批。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发改局等 |
|
户政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 |
实现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最多跑一次”改革。 |
2018年11月底前 |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