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符合资格条件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机构,承担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涉及的资产价值评估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平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选聘目的:为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涉及资产价值评估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提供报告。
三、项目概况:
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以酒类产销为主的跨行业集团公司,年产白酒0.8万吨,主营业务收入1.42亿元。本次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目的是为国有股权转让、公司上市等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净资产价值参考。
四、时间要求:自签约之日起60日内提交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
五、服务收费:按省级物价部门最新文件规定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协商收费。
六、工作步骤:
1、网上报名。将需提交资料原件扫描后整理合并成Word电子文档一份发送至pcxgzw@163.com邮箱。报名材料上需注明申报业务类型(“资产评估”或“财务审计”)及联络人。
2、资格初审。由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平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文档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合法、有效。审查后电话告知资格审查情况,若报名者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由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其资格。
3、协商签约。符合资格条件的中介机构若只有1家时,在双方就服务费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签约;有2家及以上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3家(以内)并确定谈判顺序(有白酒品牌评估或审计服务经历者优先),依序协商,条件优者签约。
特别提示:①签约时,受委托方须提交与报名提交资料相符的资料原件;②同一中介机构不得同时既做审计又做评估业务;③若因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选聘人保留在报名机构范围外另行选聘合作者的权利。
七、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证照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
2、近5年从事过白酒生产企业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业务,并有委托方认可的报告结果;
3、必须入选省级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
4、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
八、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机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执业人员资质证书(拟参与本次工作的执业人员);
3、工作业绩证明,提供近2年内有关白酒工业企业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至少2份委托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或财务审计报告);
4、本次业务的现场工作方案及保证措施(限600字以内)。
资料要求:①提交的资料前面应出具本次报名资料的说明函,表明此次报名材料情况;②提交资料依本公告顺序排列③凡原件为彩色资料,必须提供彩色复印件。
九、报名和资料递送日期及地址:
投送资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16:00时,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十、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31日上午9时,在县政府大楼五楼县经信局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复审、协商及签约:
对象、时间、地点根据初审情况另行确定。
十二、联系方式:
如需咨询详细情况请联系:
单位:平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新平街
联系电话:0827-6225165(座机)
张先生:15828911151
平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公司
2016年5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