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治安大队组织民警对全县民爆从业单位、矿山开采等企业和燃气管道安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安全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危爆物品使用单位9家,发现隐患5处,当场整改3处、限期整改2处。
检查中,民警通过查阅台账、查看监控视频、现场查勘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民爆公司民爆库房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出入库数量登记是否规范、准确,采石场、砖厂爆破作业现场安全警戒标识是否齐全,爆破作业现场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作业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无证人员或四员不齐进行爆破作业。
就危爆物品管理,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一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确保危爆物品不丢失、被盗、被抢和流入社会,不发生安全事故。二要定期开展内部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岗位责任、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本单位涉危涉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三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好“人防、技防、物防、犬防”措施,做好值班守卫、每两小时巡更工作和危爆物品登记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