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平昌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33元,增长9.4%,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5元,增长9.6%,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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