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中华,男,汉族,1973年8月生,平昌县黑水乡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5.09-1997.02 西兴乡政府工作,任乡团委书记;
1997.02-2001.12 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工作,2000年9月任组织科副科长,2001年11月任副科级组织员;
2001.12-2003.10 平昌县白衣镇政府工作,先后任镇长、党委书记;
2003.10-2012.01 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工作, 2005年3月任县委正科级组织员、组织部副部长,2011年4月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办公室主任;
2012.01-2016.04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2016.04-2016.12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17.01- 平昌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毛远志,男,汉族,1964年6月生,平昌县佛楼镇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1981.09-1989.09 江口建筑工程公司工作,任技术员(其间:1985.09-1987.07在四川省建筑技术进修学院工民建大专班学习毕业);
1989.10-1992.01 侨兴公司任副总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1992.02-1992.12 县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工作;
1993.01-1995.12 建设银行平昌县支行工作;
1996.01-1998.07 平昌县审计事务所工作,任所长职务;
1998.08-2017.06 平昌县审计局工作,先后任基建审计股股长,党组成员、投资审计分局局长,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其间:2001.08-2003.12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本科财会专业学习毕业);
2017.06— 平昌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抓好党务工作,负责行政日常事务,协助局长分管投资审计工作,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履约兑现审核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依法治县、竹山村帮扶等工作,联系投资分局、信访股。
刘起凤,男,汉族,1968年2月生,通江县铁佛镇人,1991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8.09-1990.07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医药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90.07-1991.02 待业;
1991.03-1992.03 平昌县审计事务所工作;
1992.04- 平昌县审计局工作,1997年1月任人秘股股长,2008年8月任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2009年8月任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2012年 5月任党组成员、审计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审计业务工作,联系办公室、财务股、农业与资源审计股、财政审计股、社保审计股,行政政法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负责抓好支部、目标考核,信息化建设、杨岭村的脱贫攻坚等工作。
王鹏,男,汉族,1975年9月生,平昌县元山镇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95.08—1997.12 平昌县元山小学任教(其间:1996.08-1997.11借调到元山乡政府办公室);
1997.12—1999.11 平昌县风凉乡政府工作;
1999.11—2006.10 平昌县土兴乡工作,2001.01任副乡长,2003.11任党委宣传委员;
2006.10-2012.12 平昌县灵山乡工作,2006.11任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其间:2011.07享受正科待遇);
2012.12-2017.05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党委委员、机关支部书记、副主任;
2017.05- 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行政效能提升等工作。
李晓,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平昌县笔山镇人,1994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1992.09-1994.07 四川省财政学校完成中专教育;
1994.09-1996.07 平昌县六门乡财政所工作;
1996.08-2000.04 财政局预算股、综合股工作(其间:完成四川大学专科教育);
2000.05-2001.06 平昌县得胜区财政所工作,任总预算会计;
2001.07-2002.02 平昌县笔山镇财政联络站工作,任站长;
2002.03-2015.04 上犹县财政局工作,先后担任教科文股、预算股股长(期间:2003年完成省委党校本科教育);
2015.05-2017.04 平昌县人大财经委工作(期间:2015年完成省委党校研究生教育);
2017.05- 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经责分局、政策法规股、综合与计划管理股、企业与金融审计股、教科文卫审计股,负责项目质量提升等工作。
周雪虎,男,汉族,1968年3月生,平昌县兰草镇人,198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分局局长。
1986.12-1992.11 平昌县双江粮站工作;
1992.12- 平昌县审计局工作,2012年6月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分局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投资审计、BT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赵革,男,汉族,1968年9月生,平昌县江口镇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
1990.07-1991.08 平昌县一中工作;
1991.08- 平昌县审计局工作,2012年6月任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经责审计工作。
刘晓红,女,汉族,1965年8月生,平昌县江口镇人,1983 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审计局工会委员会主任。
1983.08-1990.11 平昌县日杂公司财务科副科长;
1990.12- 平昌县审计局工作,2012年5月任工会委员会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工会、群团、妇女工作。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审计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
(二)向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或向县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其他社会公共资金;
3.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绩效情况;
4.县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县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属国有资产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境外企业中的国有资产部分的盈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县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
8.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其他审计事项;
10.依照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家、省驻深单位和中央、省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四)向县政府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组织实施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和社区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定权限领导下级审计机关;协助管理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协助任免负责人。
(十)承办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平昌县审计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0827-6236154)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保密、宣传、地方志、外事、新闻发布、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印鉴管理等工作;起草机关管理方面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县审 计业务统计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承担局举报中心的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电话:0827-6228764)
组织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等;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管理;实施对局机关各业务股室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局内各业务股室业务工作;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财政经济方面的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建议;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审计复核意见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实施审计行政执法和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实施局机关审计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内审机构开展内审工作。
(三)综合与计划管理股(电话:0827-6228754)
将办公室综合业务管理起草重要规划和文稿等相关职责划入综合与计划管理科。综合与计划管理科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审计政、规划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承担审计计划管理;承担审计信息管理、审计政务公开和审计统计工作。
(四)企业与金融审计股(电话:0827-6224577)
依法对县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 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实施对其他国有 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审计监督;依照法律、 法规规定,对担保公司、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按照省审计厅授权对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损益及执行信贷政策等或县人民政府要求,对其他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财政审计股(电话:0827-6228633)
拟定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及税 收征管、县国库办理县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及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教科文卫审计股(电话:0827-6228655)
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 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县教 科文卫审计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国际 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平援助、贷款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 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县审计局、国际组织和外国政 府提出审计公证报告(代审计意见书);对县属国有资产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境外中资企业和机构 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外债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电话:0827-6228355)
负责审计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县政府或县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农业林业 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扶贫开发和大中 型水库移民资金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局领导交 办的其他工作。
(八)行政政法审计股(电话:0827-6226305)
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各部门、人大机关、 政协机关、县纪委机关、政法机关、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 和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 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县行政政法审计业务;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电子数据审计股(电话:0827-6236154)
负责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归口管理; 承担电子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组织开展联网审计和县级 各部门(单位)电子信息系统审计。
(十)财务股(电话:0827-6226373)
负责搞好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负责按时做账、报表,做到手续齐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整洁,按时做财务分析,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齐全、完整 的会计信息。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结算,正确合理调度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编制、执行预算和 财务收支计划,做好全局年度会计决算工作。负责会计、统计报表的报送。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及统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社会保障审计股(电话:0827-6222359)
负责审计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残联 等部门及其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 财务收支和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捐赠资 金以及发行彩票募集的筹(募)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 计和审计调查。
(十二)群众和信访工作股(电话:0827-6222039)
负责信访和群众工作日常事务;代表单位处理人民群众来 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党政 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协调处理群众 到县及县以上党委、政府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机关 党组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对信访问题的分流、交办、查 办,对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和办理结果的审查;完成上级信访 和群众工作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三)审计执行督查股(电话:0827-6228784)
负责监督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移送事项的执行和落实;督促和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负责对审计人员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的执法过错责任调查认定和处理;开展对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指 导、监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社会组织机构出具的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指导全县审计执行督查业务;承担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分局(电话:0827-6336612)
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管理的国家建设项目的概(预)、决 算进行审计监督;对县属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 及损益和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由县政府或县级部门征、管、用 的专项建设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十五)经济责任审计分局(电话:0827-6236154)
依法接受县委、县政府安排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 实施对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县内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 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南二巷9号
电 话:0827-6236154
传 真:0827-623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