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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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2017-12-26 10:23 单位:县财政局 作者: 县财政局 阅读: 14837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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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局长:赵贤德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为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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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派驻财贸纪检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向玉仁

负责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监察、治庸工作(慵懒散浮拖治理)、财务公开和财政监督工作,分管监察室、财政监督检查局和代建办,为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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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学军

负责公共财政收入,投融资等工作,分管人事股、国库股、支付中心、社保股、政府采购、会计股、外事外金股、行政政法股、债管办、综合股、票据中心、招商引资工作,为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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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育强

分管农业股、农发办、教科文股、投资股、财税法制股、信息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PPP中心,为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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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何桂珍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以及议题案办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委办、乡镇财政管理股、企业股(民营经济)、经济建设股、农综办、国资股,为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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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任:张强

 

分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信访、维稳、老龄、计生、局机关扶贫工作、机关食堂工作,为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并实施县对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财税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按照规定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七)负责按体制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按规定参与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加强基金管理监督。

 (十)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性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按规定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按规定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十四)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审核各地改革试点方案,跟踪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动态,总结完善改革政策、措施,开展有关专题调研,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向市综改办报告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财政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电文、机要、档案、保密、综治、维稳、防邪、安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生育、接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督查督办局机关目标考核管理及重要事项;研究财政政策,指导全县财政理论研究工作;负责系统安全法制工作。

联系人:张铁兰  0827-6227045

 (二)预算股。

 研究拟定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调整工作;拟定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口径,负责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统筹协调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批及调整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负责县级支出绩效评价牵头工作;指导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县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增收节支相关工作;办理财政结算事宜;协助指导乡镇财政建设、乡镇财政改革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公益性建设工作。

联系人:董育强 0827-6813677

 (三)平昌县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综合股)

 研究、拟订财政改革规划,负责重要的财政改革措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等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订非税收入资金的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和县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项目的审查上报工作,参与收费标准的测算上报工作;拟订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及实施彩票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出让金收支及住房保障专项补助和建设资金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捐赠资金的财政监管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联系人:刘铭 0827-6226732

 (四)财税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归口管理财政法律事项;协调组织起草财政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财政行政处理处罚文书及相关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办理相关听证、行政复议、诉讼事项;负责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税政事项,承办相关税政业务。

联系人:杨志林  0827-6230861

 (五)平昌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工作;负责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承担地方债务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全县和县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批复县级部门决算.

联系人:何超文  0827-6338323

 (六)经济建设股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工业、交通、粮食、环保、国资、天然气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管理粮油、医药等专项储备资金,分配管理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和粮油、肉食价差补贴、城市公益建设农民种粮直补等专项补贴;编制审核归口管理的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决算;管理经济建设部门各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技改资金、经贸资金、贷款贴息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等生产性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粮食企业的资产、财务;制定和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对归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考核.

联系人:何志明  0827-6222668

 (七)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制定县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

联系人:刘强  0827-6235522

 (八)教科文股

 负责制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掌握分管部门主要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参与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参与研究并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安排重点和支出序列;监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财务决算.

联系人:张强  0827-6222051

 (九)农业股

 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政策;管理支农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和分配支农资金;安排重点和支出序列;管理农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掌握农口部门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研究制定行业发展和相关政策、制度;监管农业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项目预算及资金分配建议;监督、考核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财务决算.

联系人:陈实  0827-6233249

 (十)社会保障股

 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抚恤与社会救济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财政社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年度预算草案和办理社保基金年度决算;负责民政、卫生、社会保障和残疾人就业资金(基金)的分配、拨付和监督管理;负责县级社保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执行全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办法;参与研究制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联系人:张波  0827-62987656

 (十一)投资管理股

 研究拟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政府经营性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实施财政投融资政策,管理财政投融资项目;负责归口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理国债转贷资金的拨付并实施财务监督,管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研究基本建设贴息政策,核定并办理基本建设贷款贴息;组织对财政性投资项目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概、预、决算的评审。

联系人:杜忠华   0827-6235288

 (十二)企业股

 研究拟定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等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监管企业财务,承担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参与国有企业的兼并、破产、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革等工作;负责县本级工业发展基金和上级对口安排补助企业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和移民后扶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收集和编制.

联系人:魏心松   0827-6231091

 (十三)外事外债金融股

 参与研究拟定并执行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监管财务工作。负责对归口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拟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管理县级外事经费;负责外债贷款项目的申报、审核、偿还工作;负责政府性外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建立偿债机制;负责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审查、偿还及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拟定并贯彻执行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实施对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负责监管有关地方政府再贷款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

联系人:姜平   0827-6222623

 (十四)会计股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提出全县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职称等报名及考试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职称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办理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全县会计机构实施建账监管.

联系人:牟智  0827-6233258

 (十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制定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批复县级政府采购计划;核准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采购资金用款计划;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审核政府采购公告信息;负责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经省以上财政部门审批的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依法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协助办理政府采购行政复议和应诉事项;负责政府采购报表的统计和分析;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事务.

联系人:李军  0827-6223859

 (十六)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乡镇财政干部的调配、任免工作.

联系人:李海霞  0827-6227205

 (十七)乡镇财政管理股

 负责乡镇财政业务指导、管理、监督;负责指导乡镇财政建设,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督促乡镇债务的消化工作,禁止资金体外循环;严格支出管理;加强乡镇财政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管理;搞好村财乡管、工资直发的管理指导;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的收集.

联系人:张楠  0827-6818177

 (十八)财政监督检查局

 拟定县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执行情况.

联系人:苟拥军  0827-6228068

 (十九)平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监督执行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安排和管理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验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联系人:孙文良   0827-6227899

 (二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批资产配置事项,对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进行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推进全县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人:孙斌  0827-6228318

 (二十一)平昌县债务管理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清理锁定,监控债务运行及新增债务审批和债务化解等日常工作,负责监督全县政府性债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联系人:李涛   0827-6221988

 (二十二)纪检监察室

协助局领导抓好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协调本局研究、制订本系统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完成上级纪检组和本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何桂珍  0827-6386966

 (二十三)信访股

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分析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局党委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和解决问题建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和平  0827-6222079

 (二十四)财政信息中心

参与制定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全县金财网络建设;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及各科室的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网页的技术工作等。

联系人:吴能华   0827-6235300

 (二十五)财政评审中心

负责全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联系人:唐绍俊  0827-6233400

(二十六)PPP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县PPP项目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负责开展PPP项目的咨询服务、宣传培训、信息统计;负责收集、研究PPP项目相关政策,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与沟通,做好PPP项目对上政策、试点、示范的争取工作;承担PPP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董育强  0827-6813677

联系方式

地址:平昌县新华街东段10号

联系电话:0827—622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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