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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作者: 县财政局浏览次数:10发布时间:2019-04-10 09:35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的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审核县委、县政府部门和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县各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

(四)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委部门与县政府部门以及县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五)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党政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七)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和人员调入使用空缺编制申请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的人员编制按月审核工作。牵头组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工作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九)负责指导规范全县党政群机构和事业单位网上域名注册与管理工作。

(十)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定工作;承办报送县政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牵头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和“三定”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空缺编制使用的过程监督,参与人才引进、空编补员工作。

(十三)负责党政和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团机构、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事业单位登记和年度公示工作;负责对事业单位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事业单位年度公示信息的实地核查;负责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五)承办县委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编办)是管理行政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资产隶属于县财政局监督和管理。

根据县委编委会《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平编发〔2011〕36号)规定,单位共有内设股室4个(综合股、监督股、事编股、行编股),下设参公事业单位1个(平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平昌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中心),现编制数21人(行政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编制5人、全额供给事业编制5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包括:县委编办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平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其他事业单位1个(平昌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854208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854208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增加94215元,增加5.3%,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及本年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等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854208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补助(拨款)1854208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854208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208元,占86%;项目支出266000元,占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54208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各增加94215元,增加5.3%,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及本年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等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54208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215元,增加5.3%,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及本年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等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420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1487472元,占8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1344元,占11%。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54208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98336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65%。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9136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6%。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1344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8208元,其中:人员经费133620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252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66000元,主要包括:政务和公益机构中文域名注册50000元、机构改革及政府行政权力责任清单100000元、扶贫驻村工作人员工作经费56000元、机关党建经费10000元、实名制数据平台建设与维护50000元。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9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无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99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00元,增加(减少)3%,主要原因是: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例行节约,缩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899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899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99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2018年预算经费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9年度,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0元。

  1. 货物及服务类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31 日,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占用房屋资产0方米0元(借用县政府办公楼),车辆0辆,价值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252000元,比2018年减少4900元,减少2%,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例行节约,缩减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