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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六门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作者: 县财政局浏览次数:54发布时间:2018-11-06 11:11

平昌县六门乡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六门乡人民政府2017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达到了本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上级各部门的指导要求,六门乡党委政府带领全乡人民顺利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发展,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推动了六门乡社会经济各方面顺利发展。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按进度预算执行,年终完成了年度预算。

二、部门概况

六门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六门乡本年收入合计310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0.55万元,占95.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万元,占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42.1万元,占45.82%;无经营收入万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55万元,占0.18%。

(二)2017年六门乡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310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36万元,占42.92%;项目支出1834.9万元,占57.0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01.2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5.54万元,增长39.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0.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49.55万元,增长40.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0.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32万元,占6.48%;教育支出663.81万元,占2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45万元,占9.44%;医疗卫生支出313.65万元,占10.63%;节能环保和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5%;农林水事务支出1001.61万元,占33.95%;交通运输支出166.36万元,占5.64%;住房保障支出463万元,占15.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19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扩权强能,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增加。
  2. 教育:支出决算为63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278.4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31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5. 节能环保和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农林水事务:支出决算为100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交通运输:支出决算16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8.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2.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5.03万元、津贴补贴124.49万元、绩效工资281.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万元、抚恤金13.8万元、生活补助20.04万元。  公用经费17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69万元、印刷费2.92万元、水费7.64万元、电费12.26万元、邮电费3.08万元、差旅费30.06万元、维修(护)费11.88万元、会议费5.07万元、培训费14.9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专用材料费0.92万元、劳务费30.56万元、其他交通费2.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84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100%。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无变化。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188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45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06万元,属于彩票公益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六门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25万元,比2016年减少29.42万元,下降14.0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六门乡人民政府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4万元,属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3101.2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1.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在年初统一纳入政府机关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也统一纳入政府机关管理,没有单独开展针对某个下属单位的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六门乡人民政府2017年项目支出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项目决策

(10分)科学决策

必要性(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政策完善)

5

5

(10)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4

(10分)项目管理

(7分)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20)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4

(50分)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10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7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