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江口水乡管理局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7]9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平昌县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局负责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作等。
(二)主要工作
1、负责编制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总体发展规划。
2、负责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分期规划与建设。
3、负责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旅游项目的规划、立项、开发建设。
4、负责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项目评估论证、初审、报批、监督、服务工作。
5、负责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管辖范围内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的建设与维修养护。
6、负责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的古建筑遗址、文物进行修缮和保护。
7、负责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8、主要履行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局系平昌县水务局系统管理的事业正科级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平昌县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8.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9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8.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 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1.97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7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平昌县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局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8.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6万元,农林水支出68.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