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粮食局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上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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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粮食局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 县财政局浏览次数:170发布时间:2017-04-07 00:15

 

平昌县粮食局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7〕9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粮食局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落实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流通新秩序;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县域总量供求平衡,保障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提高科学储粮水平,确保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大力开展粮油产业化经营,积极实施“川粮优化工程”,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二)、主要工作

抓粮食购销工作,引导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抓粮食仓储管理,确保中央、省、市、县级储备粮食安全;抓粮食市场管理,严格粮食执法;抓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注重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抓粮食改制企业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力求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抓职工工作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部门概况

我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内设8个股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调控股、人事股、法制安全办、财会审计股、粮食流通管理执法监察大队、信访和群众工作股。财政编制34人(工勤编制7人)。现有职工84人,其中:在职职工30人,离退休职工54人。现有抚育抚养人员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收入预算总额371.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1.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1.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2.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1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粮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93.13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78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是粮油质量检测费、粮食行政执法、粮食安全应急体系、清仓查库及农户科学储粮工作经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机关党建经费。

2017年按支出功能分类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粮油质量检测费、粮食行政执法、粮食安全应急体系、清仓查库及农户科学储粮工作经费、扶贫支出等专项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