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抽检的2645个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仅85.9%。 |
责任单位、责任人 |
平昌县环境保护局 周良健 |
联系电话 |
13547305868 |
整改措施 |
1.2018年12月底前,全面梳理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完成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并备案。 2.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属地管理责任,根据水源地评估结果编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和保护方案,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治理。 |
整改目标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逐年提高。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制发了《关于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水源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平环函〔2018〕94号),所有乡镇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县环保局进行了评估备案,建立了资料清单和问题台账。各乡镇制定了水源保护工作方案,开展了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共设置水源保护区界牌200余个,建设隔离设施15000余米、截污沟400余米,搬迁民房12户,农田退耕还林500余亩。水源保护区内无排污口、垃圾场、码头、砂石堆码场、矿山开采、规模化畜禽养殖及网箱养殖等情况。相关部门加强了日常巡察监管,未发现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问题。2018年上下半年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2.5%、97.4%,均达到水源地水质合格率90%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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