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2016年,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87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72.4%,比当年考核目标低4.6%。 |
责任单位、 责任人 |
责任单位:平昌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李明聪 |
联系电话 |
13908297655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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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改善县域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确保通巴河出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制定《平昌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砖瓦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的通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禁引入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将71条河流、201座中小型水库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围,并形成湖库名录和管护员名单,开展一河(湖)一策方案编修工作,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常态开展巡河工作。取缔非法排污口、非法码头,全县227艘砂石货船全部完成拆解,所有水电站编制完成“一站一策”。完成白衣河道绿化3公里及双桥水库、驷马河湿地修复任务。制发《关于严禁在通、巴河流域新建双高工业项目的通知》,巴河流域岸线1公里范围内无新建重化工园区,无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星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试运行,园区污水全部进行集中处理,乡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正有序推进,完成乡村8528个厕所建设任务。对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了重新划定,禁养区养殖场全部进行了拆除和关闭。完成异位生物发酵床建设58家,改造自动挂粪工艺32家,实行除臭工艺76家。完成生物防控示范片2个,实行生物防控9.1万亩,减少农药施用量1.2吨。推广有机肥施用7.9万亩,施用有机肥5.6万吨,有效控制化肥施用量增长。拆除河道养殖网箱238口,处置非法电鱼7起,全县全面禁止了化肥养鱼行为。对县城建成区渭子溪、龙潭溪、黄麻溪进行实地查看,并开展水质监测,经综合判定,平昌县城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对全县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清查,县域内现存入河排污口163个,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均无排污口。 平昌县木连溪、小滩子、红谷梁、大石盘、道河湾5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监测结果显示,2018年通河、巴河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全年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