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对全县扫黑除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构建严密责任体系。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压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剖析,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要求和时限,对症下药、精准发力,挂图作战、立行立改,依法依规处理,做到条条有措施、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确保问题全面整改。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依法严惩力度,完善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切实落实“一案三查”和“三个一律”要求,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进一步整治乱点乱象,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开展住建、交运、矿产、物业、市场、旅游、金融等十大重点领域乱象治理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加大督查问效力度,重点围绕中央明确的六个督查重点方面和中央督导组、省、市提出的整改要求,采取多样督查方式,精准评估整改成效,定期通报整改进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对工作整改不深入,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将约谈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严肃追究责任。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专项小组组长、成员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