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我省狠抓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实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工程。2017年,我省SO2年均浓度为13.9微克/立方米,在大力实施工业企业脱硫治理的情况下,我省SO2年均浓度近十年来连续降低。同时,对于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PM10和PM2.5,实现了年均浓度“双降”。
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既定目标任务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粗颗粒占比较大,扬尘减排仍有较大空间。与全国发达城市相比,我省PM2.5和PM10浓度比值偏低,扬尘贡献率较大。PM2.5和PM10浓度比值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城市管理水平,粗颗粒主要来自城市扬尘排放。2017年,我省PM2.5/PM10比值为0.62,低于长三角(0.65)、珠三角(0.68)等地区。我省源解析结果显示,地壳元素在PM2.5中的占比为7%~15%,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处于较高水平。总体而言,目前我省大部分城市扬尘源贡献率相对较高,应加强城市扬尘管控,进一步降低颗粒物浓度。
2.除成都外,其他城市机动车贡献率并不突出,工业源仍为首要污染源。当前,我省工业源污染排放居于首位。四川盆地(四川部分)多静稳天气,污染排放多来自本地,颗粒物中占主要部分的硫酸盐、硝酸盐、有机物主要由本地排放的SO2、NOx和VOCs经过二次反应生成。排放清单结果显示,SO2、NOx、PM10、PM2.5和VOCs工业源均为主要排放源,排放量占比分别为82%、37%、33%、53%和50%。此外,部分城市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安装率较低,除尘设施和脱硫设施安装率约为20%,脱硝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安装率不足5%,并且水膜除尘、活性炭吸附等污染物去除效率较低的治理工艺仍占有较大比例。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仍应加大管控力度。
3.环境监管能力薄弱,难以支撑精准治污。我省大部分地区的环保机构尚未延伸到乡镇一级,“小马拉大车”现象突出。大气科研、监测和应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准确掌握污染排放状况,精准治污落地。
当前,尽管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着,但仍存在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与大气环境保护需求不协调,环境监管能力与污染防治工作不相匹配等问题。为此,必须持续加大城市扬尘管控,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是加强城市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扬尘管理清单。研究制定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技术导则,对建筑工地实施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强化城乡接合部道路硬化和环境监管,严控无组织排放。
二是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以大气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实施以气定产、以气定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动实施钢铁、建材、水泥等高污染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市、县和重点乡镇空气质量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和空气质量网格化微站建设。开展激光雷达走航和城市颗粒物组分监测分析等。持续开展污染源解析,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建设省内大气污染防控动态决策管理平台。用好国家大气环境专家团队,加强大气灰霾和臭氧形成机理研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