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内参》报道平昌县公安改革工作经验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专题报道 / 依法治县

《公安内参》报道平昌县公安改革工作经验

2017-03-01 15:29 信息来源: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作者: 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 732次 【字体:
    近日,人民公安报社《公安内参》(2017年第5、6期)《在大格局下做精顶层设计—四川公安改革路径探寻实践(上)》《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四川公安改革路径探寻实践(中)》两篇文章中,分别介绍了平昌县公安局“人民调解进所队”及“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工作。文中指出:
    2015年,平昌县公安局启动的人民调解进所队工作,被作为县委县政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点工作、党政“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平昌县副县长、公安局长郭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安局拟定的‘人民调解进所队’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被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发文,这在平昌还是第一次。”
    2016年,平昌县公安局进行了“大部门、大警种”改革,在不减少职级职数,不降低民警待遇的前提下,按照体制不变,机制先行的改革思路,将全县19个内设单位整合为警务指挥、案件侦查、治安管理、警务监督等8个中心,由中心主任统一负责经费开支、绩效考核、警力调配,并将全县49个派出所整合为22个警务区。经过改革,警务效能明显提升。截至2016年10月,平昌县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12%。
    作为中心城区派出所,平昌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平时遇到的纠纷较多。2015年平昌县开展“人民调解进所队”工作,城西派出所率先试点,请了两名法院退休的庭长担任专职义务调解员。截至目前,调解员已经调解各类纠纷400余件,调解成功率99.3%,最高的一件履行标的223万元。在家门口把问题解决掉,群众满意,民警的工作压力也大大减轻了。(县公安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