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法治扶贫“五个一”为抓手,逐步完善全县146个贫困村的法律服务体系,基本满足贫困人口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聘请一位法律顾问。聘请一批律师、公证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146个贫困村的法律顾问,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以案说法”宣讲、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的等方式,宣讲《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劳动合同法》等农村群众急需的,与农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培育、增强贫困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意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通过悬挂标语、村村响广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讲,营造浓郁法治氛围。会同“第一书记”审查法律事项、调解矛盾纠纷、收集社情民意。帮扶干部和贫困户开展“双向承诺”,一是帮扶干部向贫困户就帮扶责任、帮扶措施和帮扶目标做出公开承诺,签订责任书,二是引导贫困户树立脱贫信心,要求贫困户要不等不靠,认真发展生产的承诺,充分发挥“干部主导,贫困户主体”的双重作用,做到司法行政干警真扶贫、扶真贫。
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与村两委加强合作,加强法律明白人的选拔与培训。在贫困村村民中选拔一批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接受能力和宣讲能力的村民,依托乡镇法治培训、远程课堂、农村技能培训、农民夜校等平台,对培养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必要的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树立法律观念。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法律明白人”中的优秀者纳入法制宣传员队伍。充分发挥 “法律明白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村民自觉用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参与村民自治,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贫困村法治水平。
完善一批村规民约。以“业兴、家和、人富、村美”和“四个好”为目标,引导组织村规民约制定,通过群众广泛参与增加对村规民约的认同。要求村规民约简洁明了,易于操作,主要是明确村民的权利义务和可操作落实的条文,易记、易懂、易行。同时依据各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对村规民约修订改进,与时俱进。村两委将村规民约的尊崇纳入道德模范户、文明户、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好媳妇好女婿评选内容,增强村规民约对村民的约束性。
掌握一套维权方法。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组织村务公开每个月至少1条发放政务监督考、便民法律服务牌、便捷维权途径牌。通过集中讲座、群众会、院坝会、村村响广播、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做好法律政策宣讲,使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经常性地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结对帮扶干部进村入户,重点宣讲党和政府“三农”、扶贫、社会保障等政策,宣讲农村生产生活中常用法律知识,把相关政策法律和扶贫措施讲清楚、讲明白、讲到位,使贫困村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督查指导村定期公布全村规划实施情况、各级政府惠农政策补助执行情况、集体资产管理等重大村务推进落实情况。加强12348、微信公众号、网上咨询等平台建设,方便群众维权。
化解一批矛盾纠纷。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扶贫包户干部,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农户家头、田间、地头、村头深入排查,做好教育疏导、协商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充分运用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公证、调解组织、法律明白人等专业资源和社会资源,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分类调处工作,确保扶贫政策和项目落实到位。指导村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包案化解要求,对发现掌握的倾向性、区域性、久拖未解、疑难复杂和群众较为关注的涉众性矛盾纠纷,落实包案化解责任,严防因矛盾纠纷隐患处置不到位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涉众型重特大事(案)件。(孙岱俊、孙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