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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平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辑日期:2015-03-15 阅读: 8373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平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scp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东段50号;邮编:636400;电话:0827-6233004;传真:0827-6222473)。

  一、概述

  2014来,平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工作制度。 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并列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重点要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2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都建立了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不断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力量大大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安排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做好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完善了概况信息公开、公文公开、重点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执法信息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审核、发布、保密机制提出了更加具体、细致、严格的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策法规文件解读机制,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回应和沟通协调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的工作机制保障。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紧紧围绕政府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的关切点,以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为着力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所谋、所干、所虑,都明明白白告诉群众。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明确当前要抓好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以及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九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国办73号文件下发后,我县结合国家、省、市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的通知》(平昌府办函〔2014〕87号),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通过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展公开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主渠道作用。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起了全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县级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公开了43家单位的行政审批依据、流程和结果,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和期限。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整合了教育、卫生、交通、农业、商务、旅游、政务等七大信息平台,实时发布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和网上办事业务信息,有效满足公众实际需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领导信箱、公众问答、在线访谈、网上调查和法律咨询等栏目,积极开展与网民的互动交流,积极回应公众需求。二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兴传播手段公开政府信息辅渠道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除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工作网站、《平昌政务信息》发布信息外,还充分利用电视、《平昌周末》报纸等传统媒介和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小手册等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开通了平昌县人民政府政务微博、微信,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新兴信息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有关重点领域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与网民友好互动。三是不断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新闻发布的权威性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召开重要会议、组织大型活动、开展重大工作、处置突发事件时,对相关的新闻发布事务同步作出安排,逐步建立起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新闻发言人制度已成为我县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要信息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重要渠道。

  (四)加强培训和督查,确保公开取得实效。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县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和《平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操作指南》作为各部门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利用电视、网站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全县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还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全年召开专题会议3次,于11月2日再次组织全县43个乡镇和100多个工作部门的200多名业务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专题业务培训。二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制定《平昌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县政府办公室加大了对乡镇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从政府办、县目督办、县公开办、县长督查室、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每月随机抽查1-2个乡镇和部门,通过实地或网上查看的方式,对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每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61条。其中,通过全省目录管理系统发布政府信息9728条,公开财政金融审计信息588条,公开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信息66条,公开教育、医疗、科技、社会保障信息320条、公开商贸、海关、旅游信息839条,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411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672条,公开环境保护信息562条,公开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1090条,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947条,公开征地拆迁信息155条,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225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严格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所设置的科目进行信息填报和公开,概况信息包括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规文件类信息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发展规划类信息包括中、长期规划,阶段性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类信息包括本单位政务动态、公告公示、重大项目、突发公共事件、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统计数据;人事类信息包括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行政执法类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本单位行政许可办理规定;其他包括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业务办理流程等内容。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切实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平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于2012年全面建成了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全县43个乡镇和县政府工作部门都配置了用户名、口令,政府信息发布更加及时和规范,网站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和载体。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发布和保密制度,扎实做好信息网上公开发布的各项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书记信箱、县长信箱,主动接受网民诉求和网上信访。全年,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6250条,共收到各类咨询、建议和意见608条,回复率100%。

  2、全面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开展“两集中、两到位”清理,不断加强并联审批,着力优化县域投资软环境。一年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办结各类审批事项3707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现场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9%。一是积极对接,抓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今年以来,县发改、林业、卫生等部门承接省市下放项目17项,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制定审批办法和办事指南,下放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对具有行政审批事项单位保留事项名称、法定依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进行了清理,清理保留常办事项111项,其中行政许可71项,非行政许可40项,服务事项34项,不列入保留目录37项,暂停审批事项128项,取消审批事项15项。第八轮承诺总时限在第七轮承诺总时限的基础上减少25.52%。二是因地制宜,加大下放乡镇项目力度。县级部门对只作形式审查的审批事项,一律下放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审批办理,下放乡镇审批事项14项,乡镇便民服务事项由过去的64项,增加到109项。现正按照川府政管〔2014〕8号文件要求,乡镇保留服务事项215项。三是规范前置,优化审批流程。对保留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非行政许可进行清理规范,大幅精简内部审批环节,进一步简化、优化、规范审批项目办理流程,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流程图、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

  3、积极提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效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今年4月,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技能培训;5—11月,分批次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手把手现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规范办理业务、熟练操作通用软件的能力。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视频例巡,会同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及专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按季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予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运行规范。三是注重基层延伸。按照“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在青凤乡千佛村、鹿鸣镇燕山村、泥龙乡瓦桥村等乡镇建成了12个村级便民服务示范点。四是完善便民信息平台建设。今年完成了政务服务大厅数据对接;完成4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网站建设,优化了相关栏目设置;完成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网站完成了升级和数据更新;交通违章查询、话费充值等可在便民服务平台进行。目前,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类审批事项24000余件,办结率95%,群众满意率95%。

  4、积极规范传统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完善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各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严格按照“实用、简洁、便民”的原则,设立规范的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上栏公布,坚持做到更新及时、内容规范。充分利用县城重要节点位置、广场和交通要道的LED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宣传政务信息和公益广告。全年,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政务服务类信息1200余条,内容涉及省、市、县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办好《平昌周末》报纸,每周一期,全年向社会免费赠阅《平昌周末》报纸130000份。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共信息查阅点服务功能,县政府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设立公共查阅点,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政府信息。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查阅点4个,全年接待公众18000余人次,查询信息数量2300余条;县档案馆设置查阅点1个,共接待公众3100人次,提供3650条档案信息;县图书馆设置查阅点1个,接待公众1800人次,查询信息数量达35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县政府监督乡镇、县级部门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严格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4年,没有收到一起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以及电话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县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事项5件,受理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纠错0件),不予受理1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全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的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学习、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有权不可任性”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全面掌握面上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地、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按照《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平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虚假信息澄清、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

  2、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不涉密的情况下,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重新修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行政审批要公开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以及审批过程和结果等。政府预算和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和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等信息,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公开公示。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全县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的建设,配强工作人员,畅通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建立统一的流程,及时协调解决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切实有效地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4、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稳步推进传统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推进网站集群体系建设,完成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加快建立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群,加强网上新闻发布厅建设,增加政府新闻发布会网上直播或录播等功能,进一步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创新并联审批工作,做好第九轮项目清理,完成便民信息平台建设。

  5、进一步强化强化安全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处理好“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6、进一步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法规规章,建立对应解读机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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