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平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scp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东段50号;邮编:636400;电话:0827-6233004;传真:0827-6222473)。
一、概述
2015年,平昌县认真贯彻《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巴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平昌县政府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县上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以及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都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二)完善机制制度
2015年,县政府办先后制定出台了《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昌府办函〔2015〕62号)、《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全县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平昌府办函〔2015〕97号)等文件,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年底,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调研。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县上完善了概况信息公开、公文公开、重点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执法信息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审核、发布、保密机制提出了更加具体、细致、严格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策法规及文件解读机制、舆情回应机制等,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健全公开目录
结合国家、省、市要求,我县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责任,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人办、有人管。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以及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和其他政府信息。同时,根据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各栏目设置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实现栏目动态调整。
(四)强化培训督查
县上将《条例》、《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操作指南》作为各级部门公务员和办公室工作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单位每年举办1-2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全年,共召开全县性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1次,培训乡镇、部门业务人员200余人次。县政府办公室每季度从县政务公开办、县长督查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用系统统计加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60条。其中,通过全省政府信息目录管理系统发布政府信息12574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8137条,公开财政金融审计信息38条,公开人事信息36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57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242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5823条,公开教育、医疗、科技、社会保障信息5260条,公开商贸、海关、旅游信息839条,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15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672条,公开环境保护信息146条,公开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128条,公开征地拆迁信息155条,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225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严格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所设置的栏目进行信息填报和公开,概况信息包括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规文件类信息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发展规划类信息包括中、长期规划,阶段性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类信息包括本单位政务动态、公告公示、重大项目、突发公共事件、重点领域、政府采购、统计数据;人事类信息包括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行政执法类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本单位行政许可办理规定;其他包括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业务办理流程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3.积极规范传统信息公开形式。按照要求,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村(居)严格按照“实用、简洁、便民”的原则,设立规范的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上栏公布,坚持做到更新及时、内容规范。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公开政务信息和公益广告,全年,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政务服务类信息1200余条。坚持办好《平昌周末》报纸,每周发行一期,全年向社会免费赠阅《平昌周末》报纸三十余万份。进一步完善公共信息查阅点服务功能,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设立公共查阅点。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查阅点4个,全年接待群众15000余人次,查询信息数量3400余条;县档案馆设置查阅点1个,共接待公众4200余人次,提供3000余条档案信息;县图书馆设置查阅点1个,接待公众3000余人次,查询信息数量近40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县信息公开办负责监督乡镇、县级部门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严格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5年,县信息公开办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1件,因属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未予答复。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我县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4件次,未发生针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或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县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事项2件,受理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纠错0件)。2015年7月,县信息公开办收到一起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因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未予答复,申请人余浩先后向巴中市人民政府和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巴中市人民政府和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判决)平昌县人民政府不予答复的行政行为合理、合法。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后台管理,对各乡镇、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各乡镇、部门均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全年各乡镇、部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2015年平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