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平昌温氏板庙猪场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关于做好畜禽
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平昌温氏板庙猪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巴中市平昌县板庙镇白石村2、3、4社。项目规划生猪存栏量5000头,规划商品猪年出栏量12000头。项目承包土地面积54.4亩,规划占地面积48.8亩。项目拟采用“低架网床+益生菌+发酵床”和“干清粪”的生态环保养殖模式,从源头减少了臭气和废水的产生;建设发酵床用于处理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粪和部分猪尿、废水,剩余猪尿和废水经沉淀、氧化等处理后用作农肥。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http://www.scpc.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a4、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我公司办公室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及关注本项目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scpc.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a4或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当面递交函件、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27-6755522。公司地址:平昌县星光工业园区。电子邮箱:74137354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1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平昌温氏板庙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平昌温氏板庙猪场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
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