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将“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和“四川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合并调整为“四川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王宁担任协调小组组长,省政府秘书长张剡担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彦夫担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协调小组成员包括:省政府副秘书长钟承林,省法院、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网信办、省委编办(省审改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扶贫开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济合作局、省医保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海关、四川省税务局、四川能源监管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省社科院、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有关负责同志。
(二)主要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政务公开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专家组3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彦夫担任,副组长由省审改办专职副主任任杰、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玉清、司法厅副厅长王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恒、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箭、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建平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和网上规范运行,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进权责清单制度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范波担任,副组长由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刘少敏、司法厅副厅长王强、财政厅总会计师黎家远、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冯斌、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高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恒、商务厅副厅长王蔚荩、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箭、省经济合作局副局长易旸、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副主任杨早林、成都海关副关长蔡文彪、四川能源监管办副专员何淑兰、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李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主任吴舸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科技厅厅长刘东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昕、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刘少敏、教育厅副厅长张澜涛、财政厅副厅长朱华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田杰、省国资委副主任沈汝源、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箭、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王琳、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副主任杨早林、四川银保监局党委委员童梦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万鹏龙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津峰、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雷毅、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勇、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朝波、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杨健、省经济合作局副局长易旸,成都海关副关长蔡文彪、四川省税务局总会计师陈宗贵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胥云担任,副组长由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胡卫东、教育厅副厅长张澜涛、公安厅专职党委副书记胡钢、民政厅副厅长邓为、司法厅副厅长王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董宏杰、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宋世贵、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曾宏、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强华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建设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六)政务公开组。
组长由省政府秘书长张剡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彦夫担任,成员包括省法院副院长史红平,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胥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李晓骏,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胡卫东,省审改办专职副主任任杰,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书记陶剑锋,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刘少敏,教育厅副厅长张澜涛,科技厅机关党委书记吴成,公安厅专职党委副书记胡钢,民政厅副厅长杨伯明,司法厅副厅长王强,财政厅机关党委书记王映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田杰,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冯斌,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雷毅,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书记孔燕,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勇,水利厅副厅长张文彪,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朝波,商务厅一级巡视员杨春轩,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琼,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宋世贵,应急厅副厅长毛德忠,审计厅副厅长康东进,省国资委副主任宣迅,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周传军,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唐义,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王琳,省医保局机关党委书记王勇,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强华。
牵头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我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对我省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协调各地各部门(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彦夫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地各部门(单位)“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司法厅厅长刘志诚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制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提出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建议,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专家组。
组长由省社科院副院长郑泰安担任。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综合组按程序报批。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各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典型经验做法。
(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务公开的表率,涉及本部门(单位)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该公开的尽快公开,主动帮助地方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支持地方先行先试。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推进机制,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好做法。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