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乡建设用地需求,用活土地政策,以市场化手段为牵引激发活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采取公开招商引资方式实施得胜镇、双鹿乡、五木镇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现将招商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本次招商引资涉及3个乡镇共14个行政村,分别为:双鹿乡玉鹿村、公平村、利民村、潘桥村;五木镇爱国村、千丘村、红山村、长石村、雄峰村、前锋村;得胜镇红星村、七渠村、双泉村、宏图村。
2.项目投资内容
本次招商引资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内容包括:
(1)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变更、竣工资料编制费、技术服务费、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费、工程监理费、项目管理费、标识标牌费、项目验收费及各方同意的其他事项;(2)拆旧地块内的房屋(含圈舍)和院坝等其他宅基地拆除补助、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费、地力培肥费、拆迁农户的过渡安置费、拆迁奖励等费用;(3)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规划设计费(包括地形测量、地灾评估、地质勘查、安置房户型及施工图设计、配套基础设施设计及预算);(4)集中安置建新区内的原有房屋和院坝等拆除补助、地上林木及青苗补助、调地或占地补助、使用林地报批等费用;(5)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3.项目业主: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合作方式
1.建设方式:拆旧复垦工程由相关乡镇组织,投资人具体负责实施,聚居点及基础设施建设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2.实施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立项指标的争取,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全部投资、拆旧复垦和竣工验收合格证的获取;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外业摸底调查、拆旧建新合同的签订、聚居点及基础设施建设。
3.回报方式
(1)固定价回购。获取的挂钩周转指标以不高于8万元/亩的标准回购。
固定回购价包括:项目的设计、立项、变更、竣工资料编制费、省土地整理中心技术服务费、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费、工程监理费、项目管理费、拆旧补助费(拆旧补助费按照《平昌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助标准执行)、拆旧复垦施工费、地力培肥等项目所涉及的费用。
(2)综合投资回报率方式回报。由平昌县人民政府对投资人在挂钩项目中除采用固定价回购外的投入经费按不高于23%的综合投资回报率进行回报。
综合投资回报范围包括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设计投资费用。费用包括聚居点规划红线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环境影响评价、地灾评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费等。
配套基础设施投资按建新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投资标准据实结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须实现“五通”、“五化”、“五有”。“五有”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通讯,“五化”指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小区绿化、环境净化、庭院美化,“五有”指聚居规模在30户以上的,有1个活动广场、1个购物中心、1个卫生室、1个文化站、1个垃圾收运点。
4.担保方式。项目业主以省厅颁发的验收证书指标向投资人担保,在挂钩指标回购款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账户后支付投资回购款及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回报款;投资中选人将参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项目要求
1.获取指标要求。获取城镇周转指标不得低于项目立项城镇周转指标的85%。
2.工程时间要求。项目拆旧复垦工程及指标合格证获取时间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附经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招商方式
网上公告,现场报名,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投资申请人,最终以招商谈判方式确定投资中选人。
六、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200万元,在2019年3月25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公开招商评审结束后,确定为中选企业的,该参选保证金分别转为中选企业投资履约保证金和投资款;未中选企业的参选保证金将在中选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平昌农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信义支行 银行帐号:9180 2010 0100 0029 52
用途注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参选保证金(国土挂钩)
七、报名提交资料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9年3月15日— 2019年3月25日18: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止,持下列资料原件交至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办409室。
1.企业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不能到现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4.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参选保证金回执单。
6.投资申请人申请。
7.参加报名企业持邀请函及邀请函中相关要求参加招商谈判活动。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八、投资建设人的评定
1.谈判时间:2019年 3月26日9时
2.谈判地点: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谈判方式:采用招商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候选人,参选企业在法定谈判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单(包括指标回购固定价、综合投资回报率)提交给谈判专家,谈判小组当场宣读报价,竞争性谈判实行2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密封报价,第二轮为现场报价,必要时可以增加1轮报价。
4.确定中选:符合上述要求,以挂钩项目周转指标固定价回购报价最低者确定项目投资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业主发中选通知书。
九、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十、公告的发布
本公告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商 人: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平昌县江口镇信义大道18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5378570296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