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解读二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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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解读二

2019-03-01 10:36 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县工商质监局 阅读: 1352次 【字体:

    “现在办理营业执照很容易,但有的经营项目光拿到执照还不行,要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才能经营……”你在创业过程中是否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如今,“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等问题比较突出,形形色色的“证”已经变成投资创业的“第二道门槛”。

    为了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全省对第一批106项涉企(含个体户、农专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让更多市场主体实现“持照即可经营”。

【什么是“证照分离”改革?】

   “证照分离”改革就是以“照后减证”为原则,能减尽减,能合则合,除特殊事项外,将许可类的“证”分别采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分离出来,厘清“证”“照”关系,减少审批发证。通过信息共享,由监管部门实行联合监管,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

    也就是说,市场主体获得经营资格更加容易,但经营活动将被严格监管。

 

【具体如何实施?】

直接取消审批2项▼

即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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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改为备案2项▼

即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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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告知承诺19项▼

即市场主体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后,当场办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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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准入服务83项▼

即针对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等不宜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审批事项,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市场主体登记审批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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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行政审批将实施“证照分离”】

    按照国务院部署,将逐步对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方式施行分类管理,将有越来越多的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或改为备案等,企业进入市场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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