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2018年6月6日至7月6日对平昌县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29日向平昌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坚定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
县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县委召开3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深度对标巡视整改的政治要求、措施要求、作风要求、纪律要求,按照“1+3+N”的方式,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确定责任领导19名、牵头单位21个、责任部门23个、整改措施175条。县委多次专题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深研细判整改成效,按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合力,确保问题整改沉底见效。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仍需一段时间整改的问题,持续加压用力,严防整改力度调弦松劲;对涉及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常抓抓长,严防在长期整改中出现思想疲劳。截止目前,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的6大类14大项53小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常态巩固37项,正在推进16项;移交的331件信访件已按程序全部办结;移交的168件涉纪问题线索,已办结166件,正在办理2件,组织处理57人,党纪政务处分36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
二、县委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从严从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有偏差”整改情况。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修订完善《平昌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主题举行集体学习12次、领导干部读书班2期,组织开展新时代治蜀兴川平昌“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专题讨论150余场次,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成果120余件。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围绕决胜脱贫奔康、加快乡村振兴,深入实施“边远乡村扶持工程”,编制完成脱贫攻坚补短项目清单,建立完善了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已完成全县146个贫困村1620公里通组路硬化和1850公里村道路加宽,启动实施全县106个“三边村”和65个条件最差的非贫困村村组道路硬化1244公里;完成“三边村”危房改造4755户,易地扶贫搬迁入住1864户;实施15个高山区乡镇安全饮水工程,新建集中供水工程62处,分散供水1200余处,对现有147处供水工程进行了提能改造。全面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完成驷马自然保护区、双桥水库、县城垃圾中转站等问题整改,正加快推进金宝、龙潭溪、星光工业园片区污水管网接入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乡镇污水处理站6个,新开工建设11个,其余13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正按程序推进。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制定《防范化解9类风险工作方案》,将债务风险防控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抓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优先保障民工工资,逐年分批妥善化解债务存量。
“县委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整改情况。强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执行《中共平昌县委工作运行规则》和《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采纳班子成员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依法决策程序,完善重点项目实施程序、安全、效能、稳定、廉洁“五项承诺”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全县项目开展全面“体检”,对全县景区项目逐一清理规范,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纪依规予以问责处理。积极稳妥化解各类矛盾,强化信访化解督查督办,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强化审判案件执行力度,建立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联动机制,推动县法院执行裁决和实施分离,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攻坚,共执结案件1930件,司法拘留105人。
“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全面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受组织谈话提醒函询诫勉情况。集中抽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对2个乡镇进行了通报,约谈党组织书记2人,岗位调整1人。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八大提升行动”,印发《关于严格党组织书记“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意见》,全面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提醒提示制度。修订完善《中共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平昌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平昌县政协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深化思想政治提升行动,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严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组织开展道教佛教等宗教场所商业化专项整治,持续对邪教组织进行摸排打击,严防邪教组织、邪教思想侵蚀渗透。
“基层党组织弱化,党员队伍老化”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实施农村后备干部培育工程,储备村级后备干部1400余名。全额兑现村(社区)工作经费和村干部报酬,新(改)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48个,将131名失联党员重新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
“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完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意识形态领域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对全县99家机关网络安全、新媒体平台内容安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拉网式”检查。从严打击“法轮功、门徒会、实际神”等邪教组织,查处邪教违法案件9起,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1人,训诫教育10人,取缔涉邪教阵地1处。
“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整改情况。县委坚定担当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六个一”活动,严格落实履责记实制度。坚持县委常委班子成员下基层动态掌握基层廉情,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组织各地各部门“一把手”及配偶参观法纪教育基地400余人次,召开案发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35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200余场次;持续开展政治巡察,运用巡察成果党纪政务处分5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了医保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考核评价、教育惩戒、交流任用、激励关怀机制,促进基层纪检干部规范高效履职。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纠而不止”整改情况。县委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警示教育大会,层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回引创业中违规公务接待、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等典型案件。严格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口径,完善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加大全县“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监督检查,严禁刻意连线成片,严禁随意毁林开荒,严禁擅自增加政府债务。认真执行精文简会要求,严格规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扎实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坚持和完善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招商引资活动备案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权力刚性约束,坚决遏制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整改情况。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专项清理,对违规兼职人员按政策规定督促整改。开展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回头看”工作,全面加强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大力实施“巴山优才”计划,规划建设人才公寓162套,引进专业人才187名。出台《平昌县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实施“一把手”提能、专业化领导干部培养、年轻干部铸魂“三大工程”,选派11名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赴浙江省青田县挂职锻炼。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全面落实干部带薪休假制度,严格落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分步实施乡镇办公条件改善计划。
“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整改情况。制定《平昌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规程》《平昌县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的规定》《平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平昌县财政投入项目违规超概和违规负债问责追究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杜绝项目实施超规划、超概算等问题。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2014年以来全县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清理整治全覆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其中1人移送审查起诉),组织处理10人;对BT项目中的问题逐一核查,依纪依规进行了处罚和问责处理;对实施中的东互通连接线项目(PPP)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全面清查闲置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常态开展土地督察,依法收回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整改情况。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清理和“1333”专项监督检查,党纪政务处分46人;开发运行“廉韵平昌”APP云平台,持续深化“一单晒权”、廉政专干、“党支部+村民说事会”等制度机制;深入开展提升社会评价“十大专项行动”,基层“微腐败”得到有效遏制。
“扶贫对象识别不够精准”整改情况。组织全县4000余名驻村工作队员对全县所有农户全覆盖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核查错评、漏评、错退贫困户。开展信息比对,组织扶贫、公安、人社、工商质监、财政、住建、国土、房管等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商品房、车辆及是否属财供人员等信息依法进行比对,对识别出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人员分类进行清退等处理。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将贫困人口中参工、婚嫁、新生、死亡等情况纳入动态管理。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较突出”整改情况。县委坚决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决策部署,制定《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会议5次,举办“阳光问廉”2场次。成立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指挥中心,开展巡回督查检查,党纪政务处分18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问题770个。
“部分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逐年清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全面清理拨付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
“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反馈‘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仍然有一些部门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未交流,一些部门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仍然存在长年不交流”整改情况。按照《关于县级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实施意见》和《平昌县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按管干权限对县级部门中层干部任职实行台账式管理,对人事、财务、执纪执法等关键岗位干部适时加大交流力度。2018年7月以来,对县级部门58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有计划对全县公安系统基层派出所所长、教导员进行调整补充。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梳理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科级领导干部情况,已对17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调整,对其余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科级干部将结合机构改革适时交流调整。
三、县委持之以恒深化巡视整改成效,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县委坚定政治定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扎实做好后续整改。持续加压使劲,确保问题清零见底。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逐条逐项往深里抓、实里做,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举一反三,实现成果巩固深化。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中取得的成功做法经验化、个别探索系统化、有效措施制度化,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明确“长久立”的机制,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抓好统筹结合,推动发展行稳致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坚持绿色引领、突出城镇带动、强化产业支撑、提升双创实效、全面改革开放、实现后发赶超”总体工作取向,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重点,确保如期高质量脱贫摘帽,加快建设丘区经济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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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昌县委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