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15日拟作出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通江单采血浆站平昌采浆点建设项目)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关于2019年2月15日拟作出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通江单采血浆站平昌采浆点建设项目)

2019-02-15 08:00 单位:县环保局 作者: 县环保审批股 阅读: 1472次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5日2018年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27-6230556、6383295、6233283

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江单采血浆站平昌采浆点建设项目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金宝新区五一安置房与巴达铁路桥之间

通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平昌分公司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平昌分公司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2万元,建设年单采血浆约40吨的生产线一条及附属设施一套,项目占地4200 m2,其中业务类占地1159m2,设备用房占地267 m2,后勤保障楼占地513m2,其余为保安室等

1、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化验废水和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收集后,统一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废水总量为11.42m3/d,3425.4m3/a。一起处理达《医疗结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经管网进入平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巴河,对区域环境影响甚微。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为防止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本次环评将该项目所在区域分为重点防渗区,非防渗区一般和防渗区,分别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并提出以下地下水防治措施。在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医废暂存间、医废转运间与备用发电机房等区域地面进行重点防渗漏处理,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因此,本项目在严格采取上述防渗处理措施后,对地下水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实验废气: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中排气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且使用高效过滤器去除率不低于99%,且定期检查更换高效过滤器。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

(2)食堂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 1.26mg/m3,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送至食堂楼顶(排放口应高 出屋面 1m以上)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能达到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0mg/m3),的要求,因此处理后的油烟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3)污水处理站臭气

本项目运营期臭气集中收集,臭气通过风机抽吸集中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NH3排放浓度为:0.135mg/m3,H2S排放浓度为:0.005mg/m3,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3中的标准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4)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为清洁燃料,燃烧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又属间断性、分散性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5)发电机燃烧废气:发电机废气通过风冷却后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燃油废气中 的主要污染物烟尘、NOX、SO2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6)机动车尾气:项目废气产生量小,再加之露天的空旷条件使得大气污染物很容易扩散,可做 到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和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采血浆设备、体检设备、化验设备、制冷设备、生物安全柜排风系统以及备用发电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设备减震,距离衰减后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污泥,废活性炭。

(1)医疗废物:本项目医疗固废产生量为5.35t/a,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与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由巴中市洁原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理转运协议,由其进行统一转运处理;

(2)餐饮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3)污泥:项目化粪池产生污泥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由巴中市洁原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定期清掏、处理。

(4)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活垃圾:倾倒于项目大门外的场镇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此外,为确保血站的环境卫生,评价要求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恶臭和蚊蝇。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各项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