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下达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中平昌县获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08万元。
据了解,该项资金由各地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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