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县委书记蒲开文主持召开县委十三届第97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机构改革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余良,县委副书记蔡春生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友先,县政协主席郑南贵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了《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成员的通知》。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和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就完成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的方案制定审批、部门组建挂牌、人员职责转隶、“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难题,理顺了不少领域多年想理顺而没有理顺的关系,为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树立了标杆。省委、市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省、市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全市机构改革的总体设计和施工图。
会议强调,推进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必须高质量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县上下必须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坚决落实好、完成好县级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一要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机构改革是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党性原则的一次重大考验,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试金石。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好《方案》明确的各项部署。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要坚决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按时限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讲条件,不允许搞变通,不允许迟滞拖延,不允许条条干预。二要把握进度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各涉改部门要紧盯时间节点,尽快研究制定本部门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尽可能把环节、流程、任务、困难想细想周全,确保工作忙而不乱、有条不紊、高效推进。三要确保接续稳定。此次会议是研究决定我县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会议,既是“吹风会”,也是统一思想认识的会议。改革推进期间尤其是新旧机构交替过程中,要坚持先立后破,让新部门尽快开始运转,按照新部门的职责来安排工作,新老机构交替和人员接替要平稳有序、尽快到位;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食品药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松懈,决不能出现任何断档和闪失。
随后,召开的县委十三届第98次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昌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平昌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平昌县机构改革组织实施专项协调小组的请示》及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黄俊霖、吕国梁、何效德、杜轻舟、万星明、袁志贤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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