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11日拟作出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石垭加油站)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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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月11日拟作出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石垭加油站)

2019-01-11 08:00 单位:县环保局 作者: 县环保审批股 阅读: 2572次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7-6230556、6383295、6233283

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垭

加油

巴中市平昌县石垭乡双峰村

巴中市金坤能源有限公司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规划总用地面积1960平方米。油品储罐区设4个双层埋地油罐(其中:40立方米埋地柴油罐2个、20立方米汽油罐2个),折合汽油后的总容量90立方米。该站属三级加油站。双油品潜泵四枪加油机2台,加油区罩棚为轻钢结构,建筑面积266平方米。站房为二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为112.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5.6平方米。绿化面积551.38平方米。

本项目已建成,本环评根据项目资料和走访踏勘情况,对施工期作简要回顾性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项目施工期间对运输机械和施工场地适时洒水,运输物料的机械均用篷布遮盖严实,有效减少施工扬尘;未新建住宿设施,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周边居民厕所收集,避免了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夜间未进行高噪声机械施工,有效控制了施工对居民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定期运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生活垃圾堆放处;施工机械和物料,未对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无施工遗留社会问题。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与项目有关的环保投诉,目前,项目营运状况良好。

评价认为,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有效、达到较好的效果,未因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未遗留任何环境问题。

营运期:废气:本项目安装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埋地式双层钢质储油罐,密闭性较好,储油罐罐室内气温较稳定,受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可有效减少油罐小呼吸蒸发损耗。同时加强营运期的管理工作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以减少跑冒滴漏的损失。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围农田施肥,地坪冲洗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外排雨水沟渠。

噪声:交通噪声加强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距离衰减及围墙的阻隔等措施;发电机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将备用发电机放置距离服务区最远的距离,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备用发电机房进行隔声降噪。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由工作人员送至指定垃圾堆放场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沾油棉纱、油抹布、油手套、油纸等和隔油池废油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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