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白衣镇民用燃气供气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的公示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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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白衣镇民用燃气供气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的公示

2019-01-08 08:00 单位:县环保局 作者: 县环保审批股 阅读: 5051次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平昌县白衣镇民用燃气供气工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何良

联系电话:0827-6233283

通讯地址: 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

附件:平昌县白衣镇民用燃气供气工程建设项目

 

 

平昌县环保局

2019年1月8日

 

 

 

 

平昌县白衣镇民用燃气供气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昌县白衣镇民用燃气供气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3.65亩,建成民用供气站1个。胚胎建设围墙、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安装燃气设备2套,为冬季白衣镇不足的民用燃气提供补充供气。通向白衣镇的燃气管道不在本项目范围。该项目建设单位已进行水、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我局仅对该项目配套建设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平昌县正道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昌县白衣镇红旗村4社(黎马赵沟)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科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平环建〔2017〕11号,2017年7月18日)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落实了施工场地打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减速带和禁鸣标识等措施;营运期出尽量选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外,通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避免设备故障或者老化产生噪声污染,将产生噪声的设备设置在室内阻隔降噪,在设备基座安装了橡胶减振垫降低振动噪声。

(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产生废弃建筑渣土就地进行土石方平衡,无多余渣土外排,生活垃圾运往场镇统一清运处置;营运期站场内设置有垃圾桶,依托白衣场镇统一清运到巴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维修更换的废弃零件由维修厂家回收,危险废物统一暂存,与资质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一)验收监测(四川科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报告》(科盛新环监字(2018)第148号))结果表明,其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制要求。

(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符合环评要求。

四、验收结论及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同意通过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请业主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加强项目营运期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避免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

五、联系人及电话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兴友 1528305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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