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润江山城A区一期(15#楼)、二期(4#、5#、13#楼)及地下停车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的公示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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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润江山城A区一期(15#楼)、二期(4#、5#、13#楼)及地下停车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的公示

2018-12-28 08:00 单位:县环保局 作者: 县环保审批股 阅读: 3141次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兆润江山城A区一期(15#楼)、二期(4#、5#、13#楼)及地下停车场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何良

联系电话:0827-6233283

通讯地址: 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

附件:兆润江山城A区一期(15#楼)、二期(4#、5#、13#楼)及地下停车场项目

 

平昌县环保局

2018年12月28日

 

 

 

 

兆润江山城A区一期(15#楼)、二期(4#、5#、13#楼)及地下停车场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兆润江山城A区一期(15#楼)、二期(4#、5#、13#楼)及地下停车场项目

建设内容:平昌县兆润江山城项目A区一期规划净用地面为72149.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1518.8平方米,二期规划净用地面为36074.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4425.45平方米,设计主要建筑类型为住宅和商业建筑,以及各种辅助建筑,共建设23栋主体建筑物。本次验收包括4#和5#2栋商住楼,13#和15#楼2栋纯住宅楼,占地面积为15089.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4880.98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车场、配电房、风机房、水泵房、雨污排水系统、生化处理池、绿化等。该项目大气和污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单位已完成自主竣工环保验收,我局仅对该部分建设项目配套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四川兆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昌县江口镇金宝新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8263万元,环保投资142.75万元,占总投资的0.51%

项目建设情况:2013年9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3月完工。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平环建〔2014〕113号,2014年10月20日;平环建〔2014〕115号,2014年11月17日)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调整噪声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未接到相关施工噪声污染投诉。营运期落实了备用发电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墙体隔声等措施,采取了优化总平面布局、人车分流、控制车流量和设置禁鸣标识,控制小区交通噪声影响。

(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已进行分类清理和处理,未发生随意弃渣的情况。营运期设置了垃圾中转收集箱,依托县环卫部门进行转运巴中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预处理池污泥落实有专业单位进行清掏和运输处理;项目在发电机防内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对地面进行了防渗,建立了机油使用和废机油产生管理台账,将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及废滤芯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一)验收监测(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其声噪声排放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符合环评要求。

四、联系人及电话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艳 159230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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