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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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18〕11号

2018-12-14 10:02 单位:县人社局 作者: 县人社局 阅读: 7609次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李  强同志为县公安局大寨派出所所长;

任  锐同志为县公安局得胜派出所所长;

王  雷同志为县公安局驷马派出所所长;

王  伟同志为县公安局坦溪派出所所长;

康财勇同志为县公安局云台派出所所长;

廖志海同志为县公安局镇龙派出所所长;

蒋  崴同志为县公安局兰草派出所所长;

郭  飞同志为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贾绍君同志为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潘歆云同志为县公安局白衣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彪炳同志为县公安局响滩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启平同志为县公安局元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建华同志为县公安局土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  廷同志为县公安局邱家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亚洲同志为县公安局泥龙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相文同志为县公安局笔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  强同志的县公安局兰草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  锐同志的县公安局灵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  伟同志的县公安局佛楼派出所所长职务;

康财勇同志的县公安局涵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廖志海同志的县公安局澌岸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  飞同志的县公安局驷马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  勇同志的县公安局西兴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符  东同志的县公安局大寨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  坤同志的县公安局响滩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艳艳同志的县公安局云台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登彪同志的县公安局笔山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方国光同志的县公安局土兴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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