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从源头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平昌县夯实三项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夯实领导责任。坚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明确乡镇及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履行辖区、行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夯实监管责任。通过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级部门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和监督检查,改变以往安监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构建“统一调度、分工配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夯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巡查、检查处罚等方式,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把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每个岗位、环节和每个人,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压紧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