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我县召开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题会,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余良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县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平昌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作了说明,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余良指出,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是保护平昌经济良好秩序的发展要求,是落实上级要求的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纪律要求。
李余良要求,务必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把准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我县《整治方案》做出了明确安排部署,针对每个阶段细化安排了具体的重点和任务,必须要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抓牢抓实抓细。要全覆盖抓好清理清查,在项目排查、情形排查两个方面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无禁区。对《整治方案》提出的五大类违法违规行为,要逐一对标,深入排查未立项审批、规避招标(比选)的问题,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等问题,建设中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问题。要分类别抓好整改规范,针对自查清理清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健全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问责台账“三本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厘清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建章立制持续整改;对于既定事实无法整改的要查明原因,视其情节给予处理。要重长效抓好建章立制,此次集中整治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治本之策”,通过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堵塞漏洞、补填缺口、紧密链条。要充分依托此次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方可循、有据可依、有法可依,形成规范性、可复制、可推广、可持久的制度性措施,推动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更加完善、更加规范、更加有效。要做好“废改立”工作,对标国省市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清理修订我县现行招投标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县当前招投标工作实际的制度,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修订完善的及时修订完善。要常态化保持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高压态势,以铁的手腕、严的纪律,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规则规范、健康良序。
李余良强调,务必精细落实,逗硬把牢整治工作具体要求。要做到合力整改,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涉及面宽、工作量大,需要多行业、多领域协同发力。各部门、乡镇要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找不到问题不放过,揪不出典型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绩实效。同时,县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审计部门、金融监管机构要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制度。要做到彻底整改。对标省市要求,结合平昌实际,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全面厘清整治整改工作重点、方面、内容、标准、要求,下够功夫、下定决心,彻底整改到位,绝不允许蜻蜓点水,绝不允许得过且过,绝不允许选择性、搞变通。要坚持“有序有力、先难后易、先大后小、先近后远”原则,对问题比较突出、难度比较大、金额比较大、时间比较近的放在优先位置,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要做到拓面整改。要以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整治整改项目立项、工程实施、队伍选择、审计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链条规则规范。要加强宣传宣讲,把招投标规则、规章、制度、程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宣讲,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纪律要求,工作纪律必须要严而又严,工作要求必须要明确具体。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彻底,确保整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见到可期可用的成效。要时刻绷紧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这根弦,坚决杜绝一边整改历史问题,一边又出现新的问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从重从严问责追究。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吕国梁,副县长马军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