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平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PC-2018B009、PC-2018B010、PC-2018D001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平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拍卖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位置 |
土 地 面 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出让起始价 (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幅价 (万元)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PC- 2018B009 |
金宝新区 |
59494.8 |
商住用地 |
35 |
2.5 |
30 |
10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2700 |
5700 |
100 |
PC- 2018B010 |
金宝新区 |
16950 |
商服用地 |
35 |
2.5 |
30 |
100 |
40年 |
5050 |
2300 |
100 |
PC- 2018D001 |
青凤镇 |
667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40 |
0.9 |
35 |
/ |
40年 |
23.3 |
23.3 |
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7日至 2018年9月28日,到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配置栏目),自行下载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交纳保证金,向平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2时。(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并需注明是XX宗地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18年9月28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9月28日15时在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工商银行4楼)
联 系 人:胡斌 任小波
联系电话:0827-6618089
开户单位:平昌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昌支行
帐 号: 2318596109100020608
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平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