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已在全县掀起一轮新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平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在此,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踊跃检举揭发各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举报重点: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非法宗教活动、境外渗透活动、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的黑恶势力;2.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釆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3.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扰乱破坏工程项目、生产建设,非法强揽工程、阻挠施工、恶意讨薪、非法占地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5.在现金贷、校园贷等民间借贷和非法高利放贷活动中,引诱未成年人裸贷,采取“套路贷”等非法手段攫取暴利,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强迫卖淫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6.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强追、组织、介绍收容妇女卖淫,开设赌场,贩卖、吸食毒品等,操纵经营“黄赌毒”,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7.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非法捕捞,以及在水产养殖等经营活动中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8.利用信访、插手群体事件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9.非法插手民间纠纷的“职业医闹”、“尸闹”、“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10.与黑恶势力同流合污,勾连、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耳目”“后台”“保护伞”的人员;1l.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12.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奖励办法:对公民提供和举报的线索调查后情况属实的,根据线索发挥作用情况,予以3千元至5万元的奖励。同时,我们将严格落实举报人保密、保护措施。
举报方式:1.信件举报(来访举报):平昌县同州办政法街县公安局5楼扫黑办;2.电话举报:0827-6237110(县扫黑办)、0827-6235110(县公安局)。
平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