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平昌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平昌县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试点工作启动大会。调剂配套试点资金300万元。筹备成立县养老服务监管中心,试点村配备一名民政协理员专门负责社区养老工作。细化养老机构管理和考核内容,全县16所养老服务中心成功实现“公建民营”管理。5所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完成适老化改造,全县“老有所养”目标正逐步变为现实。4月26日,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现场会,驷马、白衣等养老服务中心向全省展示了平昌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建民营3+4+5”服务管理模式,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认可。7月23日至24日,达瓦厅长亲临平昌调研指导,再次对平昌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