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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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平昌府办发〔2018〕46号

2018-06-21 18:30 作者: 县政府办 阅读: 9439次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平昌县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平昌县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方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监管责任,坚持综合协调、上下左右联动,建立起多角度、全方位的全域监管网络(县食安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做到阶段重点明确,工作常抓不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按照“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适应新常态完善食品监管工作质量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坚守食品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县食药监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

二、着力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专项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组织风险交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卫计局负责)。实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库存粮食质量监测等工作(县粮食局负责)。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陆域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县环保局负责)。强化风险联合研判机制,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科学评估食品安全存在的潜在风险点,为科学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县食药监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县食药监局牵头,县卫计局配合)。

三、扎实推动源头治理工作

落实《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启动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县环保局负责)。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成国家建制村环境整治分配任务(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配合)。严格实施《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全面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展开农用地周边重金属行业污染源排查(县环保局牵头,县农业局配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0号),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围绕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和农资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县农业局负责)。

四、持续加强市场日常监管

鼓励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开展风险分级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食药监局负责)。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农业局、食药监局负责)。力争年底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建设,试点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新模式,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县食药监局负责)。继续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县食药监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县工商质监局负责)。把好粮食收购、储存、出库关口,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牵头,县农业局配合)。

五、开展重点食品安全整治

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组织农药残留和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交叉大检查,重点整治无证供餐等问题,实现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良好以上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达到60%。加强对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县教科体局、县食药监局负责)。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县教科体局、县食药监局负责)。进一步加大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力度,探索政企合作、数据共享、安全共治新模式(县食药监局负责)。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加强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县食药监局牵头,农业局、工商质监局配合)。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6号),继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防止反弹回潮(县食安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茶叶、白酒、腌腊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加强节假日、汛期、“两会”等重要时段食品安全监管,推动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县食药监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打假“利剑”等各项打击危害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实行重特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强力破案攻坚(县公安局牵头,县检察院、县农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配合)。加大对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工商质监局负责)。落实处罚到人,推动落实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县食药监局负责)。继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两法衔接”力度,着力解决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线索移交、案件协同查办、执法司法信息互联共享等方面问题,提升打击合力(县检察院牵头,县法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配合)。

七、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切实将基层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县综治办牵头,县食安办配合)。抓好平昌县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加强执行检查,确保项目落地(县食药监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加快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加强学校食堂追溯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县教科体局牵头,县食药监局配合)。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过程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通用防腐剂潜在风险研究、食源性危害检测等技术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试点示范,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开展特色食品追溯关键技术研究与运用(县教科体局负责)。继续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力争基层所标准化建设验收率达到80%。加快基层快检体系建设,力争县级食品快检车全部投入使用(县食药监局负责)。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县经信局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加强食品犯罪侦查队伍建设,配强工作力量,配备必要设备,明确职责分工,提升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县公安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技术、能力、项目等对外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提高治理水平(县食安办负责)。

八、强化宣传推进共建共享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风险防范(县食药监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持续稳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配合开展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县农业局负责)。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县食安办负责)。继续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健康食堂”创建(县食药监局负责)。

九、创新品牌促进高质发展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以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县农业局负责)。对照《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配合做好食品产业布局优化,协同打造产业集中区、重点发展区,助推平昌“特色菜”“名茶”“名酒”等“巴食巴适”品牌提质升级(县食药监局牵头,县招商局配合)。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做好统筹安排,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县发改局负责)。引导和支持食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善质量安全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加快提升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县经信局负责)。大力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打造新型餐饮服务食品供应链,鼓励“农餐对接”,促进原料统一加工、集中配送,推动品牌创建(县食药监局牵头,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工商质监局配合)。配合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县粮食局负责)。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建设(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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