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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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昌府办发〔2018〕49号

2018-07-17 15:55 信息来源: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12727次 【字体:

各镇乡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现将《平昌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5日       

 

平昌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8〕39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管理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培育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坚持问题导向,推出更多有针对性的改革实招,汇聚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要素,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创新导向,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进政府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创新,加快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事项。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凝心聚力抓落实,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二、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积极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工作,试点探索“政银便民通”,在银行网点开展营业执照多点受理服务,大力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改革,再增加整合公章刻制等一批备案事项到营业执照上,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完成全县公章刻制系统的数据对接,将公章制作由现在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推行线上全程电子化登记、线下窗口登记双轨融合模式,实行工商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发票申领和参保登记时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2019年上半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8.5个工作日。对无前置审批、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为同一机关的,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协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税务部门放宽异议时间和异议条件,简化程序压缩清税手续办理时限。对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工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简易注销决定。(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在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精简前置要件、优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间的基础上,加快推行网上审批。规范施工许可各环节涉及的中介事项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建立报建审批统筹协调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水务、环境保护、消防、人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评价”,评估评审时限缩短50%以上,2019年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三)简化企业水电气报建程序。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服务行为,大幅压缩报装时间。供水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25个工作日,供气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低压居民用户7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用户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3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5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资局、县电力公司、县泓源水务公司)

(四)简化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程序。建立健全不动产交易、登记优化协调机制,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地方性标准,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和办事指南。适时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加快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开展网上预约、上门服务、证书快递、窗口引导,开辟企业和特殊群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2018年6月底前将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抵押、查封等部分登记业务基本实现立等可取。(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五)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进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1%、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抵扣完进项税额一次性退还等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更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从低制定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按市场化原则放开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数字认证服务收费等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工商质监局、县税务局)

(六)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化水平。编制发布纳税人“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办”清单,多措并举,着力确保2018年底前纳税人报送材料精简 1/4 以上、办理涉税业务时限压减 1/3以上。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取消实际经营额不超过定额的定额个体工商户年度汇总申报,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报送改为按季报送。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结多个涉税事项,2018年8月前实现100%的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所有税收业务。2018年11月前发票寄送中心投入运行,提供“线上申请、线下配送”便捷办票服务。(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三、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积极探索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组织实施综合执法、联合检查,健全落实双随机信息公开和报送机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抽查结果的运用力度。承接“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开展“照后减证”,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工商质监局、县经信局、县委编办)

(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逐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平昌县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系统,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加强城市信用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城市信用监测评价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行)

(九)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建立健全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依法保护少数投资者权益。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依托县外来企业投资促进协调服务中心,及时高效处理外来企业投诉,确保投诉纠纷结案率80%以上。(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四川省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进一步梳理、压缩行政处罚裁量空间,优化调整裁量标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使规则,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政管办、县委编办)

四、做好组织实施

(十一)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县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合理确定进度安排,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生效。(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十二)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对接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探索建立我县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十三)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等方式,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任务。2018年底,对工作推进积极、目标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目标完成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县监察委、县治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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