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县委书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蒲开文主持召开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26次会议,传达学习近期脱贫攻坚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有关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副书记、县长、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李余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谢友先,县政协主席、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南贵,县委副书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华,县委副书记蔡春生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对市州和县区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通报了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推进情况并安排部署七月份集中攻坚督查考核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履职尽责,下足“绣花”功夫,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富有成效。当前,要清醒认识到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始终保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态势,持续发力攻坚,不断巩固脱贫成果,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扣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严守贫困县“一低三有”、贫困村“一低五有”、贫困户“一超六有”脱贫标准,严守“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要求,深入实施“五个一批”,全面落实“六个精准”,凝心聚力,苦干实干,坚定不移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实现全县如期脱贫摘帽,确保全县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会议审定了《平昌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定了《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覆盖组建驻村工作队的通知》《平昌县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
会议强调,要增强大局意识。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是政治要求,是民生工程,更是发展机遇。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工作总体安排上来。要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的自身优势,把好选人“第一关”,积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的工作、生活;相关部门要加强驻村干部的能力培训,及时开展驻村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驻村队员的履职能力。要从严管理。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分别建立驻村帮扶干部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同时,要采取明察暗访、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对驻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的督查检查。要务实工作。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的驻村干部,要重点围绕宣讲党的政策、补齐脱贫短板、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下足“绣花”功夫,为实现全县如期脱贫摘帽贡献积极力量。
会议还审定了《中共平昌县委、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在家县级领导;部门、乡镇(街道、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督检查指挥中心六个组组长,县脱贫攻坚七个督查巡查组组长;精准扶贫中心、易迁办、奔康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