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县委书记蒲开文主持召开县委十三届第64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县委副书记张华、刘强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友先,县政协主席郑南贵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印送<四川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和<四川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的通知》;通报了省纪委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相关情况。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扛牢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推进,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当前,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务必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管党治党引向深入,为护航脱贫奔康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要求部署,一级带着一级干,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二要从严过程监管。要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过程监管的重点和要求,分批逐项记录履责情况,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每个步骤、环节都做到有迹可循、有据可依,坚决防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现“虚化”“空转”现象。三要从严问责追责。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平昌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县委常委黄俊霖、吕国梁、杜轻舟、万星明、袁志贤、王仁才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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