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平昌县2017年度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经本人申请及初审、复审,我办对上报的554户申请家庭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经我办核查,有2户不符合申请条件予以取消,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监察局6612388、住建局6222329 住保办6333586
特此公告
平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序号 | 社区 | 申请人 | 取消原因 |
1 | 政法街 | 王志平 (配偶袁力) |
公示期间自己主动撤回申请 |
2 | 小桥街 | 易家华 |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保障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