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物价)局:
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以及2017年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讯《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现将成品油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并公布了中心城市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我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见附件)。
二、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后,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我省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见附件。合同未约定配送部分的费用按《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价电发〔2010〕27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17年8月4日24时起执行。
六、其余事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讯《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执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
附件
四川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品名 |
一价区 |
二价区 |
三价区 |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
89#汽油(国V) |
7610 |
7910 |
5.85 |
7710 |
8010 |
5.93 |
7810 |
8110 |
6.00 |
92#汽油(国V) |
8085 |
8385 |
6.25 |
8185 |
8485 |
6.32 |
8285 |
8585 |
6.40 |
95#汽油(国V) |
8559 |
8859 |
6.73 |
8659 |
8959 |
6.81 |
8759 |
9059 |
6.88 |
0﹟车用柴油 (国V) |
6640 |
6940 |
5.90 |
6740 |
7040 |
5.99 |
6840 |
7140 |
6.07 |
﹣10﹟车用柴油(国V) |
7056 |
7356 |
6.26 |
7156 |
7456 |
6.34 |
7256 |
7556 |
6.43 |
普通柴油 |
6480 |
6780 |
5.77 |
6580 |
6880 |
5.85 |
6680 |
6980 |
5.94 |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阿坝州所属汶川县、理县、茂县以及凉山州、攀枝花市行政区域为二价区,阿坝州除汶川县、理县、茂县以外的其余10个县以及甘孜州行政区域为三价区,二三价区以外的其他市行政区域为一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