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巡查,传导压力。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安全生产巡查机制,县政府预算100万元专项资金,抽调安监、公安、交运、经信、住建、工商监等部门(单位)业务骨干,组建5个安全生产巡查小组,专职常态巡查全县各乡镇、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五个到位”执行情况,把安全监管压力传导到基层,落实到一线。
联席研讨,化解疑难。建立安全生产巡查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巡查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包括干部履职、隐患(问题)整改、非法违法查处、责任追究等,商讨应对措施和办法,研判当前安全形势,总结巡查经验和不足,创新巡查方式和举措。截至目前,已召开巡查工作联席会议2次,化解疑难问题15件,总结工作经验3条,作出问责追究决定1批次。
对症施治,闭环管理。按照“分类巡查、对症施治、问责震慑”的原则,对对所有乡镇及安委会,开展全方位例行巡查;对重点行业,实施立体化专项巡查;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乡镇,采取零容忍重点巡查;对整改不彻底的隐患,启动“高频次”机动巡查,督促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巡查台账,发出整改督办函,并适时跟踪,复查验收,动态监管,照单销号,闭环管理。
执纪问责,高悬利剑。县安委会将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黄牌警告、一次性约谈以及党纪政纪处理;并联合电视台或新闻中心,加强正反典型的通报曝光力度,每月通报乡镇、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正反典型,营造“不抓安全就不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