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 “四举措”全面加强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监管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平昌县 “四举措”全面加强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监管

2016-11-24 11:08 信息来源: 平昌县安全监督管理局 作者: 安监局丁张 阅读: 7346次 【字体:

(1)落实责任,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95号)要求,出台文件,明确责任,提出措施,周密部署。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主抓,乡镇辖区配合履职,落实烟花爆竹监管责任;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和零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构筑产销经营共同体,全面加强行业自律和部门执法,全面强化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监管,杜绝生产安全事故。

(2)严查狠督,规范秩序。各乡镇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对辖区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门店,全方位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四防”设施和“三库”建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整顿生产行为;批发企业仓库储存和堆放、经营范围、消防器材、产品流向登记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规范经营秩序;零售门店是否按“三严禁,两关闭” 选址和“六统一”布置,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净化市场环境。

(3)部门联动,打非治违。整合乡镇部门资源,实行安监、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动,全力打非治违。建立烟花爆竹“两线运行”常态化打非治违机制,社会力量巡查挖线索,监管部门出动抓执法,采取打歼灭战、攻坚战等方式,严查和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对涉案人员的处罚力度,按照安监总局〔2012116号文件要求,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宣传,全民参与。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途径,采取贴近宣讲、流动宣传、发放安全手册等方式,面向生产企业、批发单位、零售个体、社会民众,全覆盖、多角度宣传烟花爆竹有关政策规定、潜在风险以及经营、选购、储存、燃放等安全知识。实施有奖举报,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掘社会力量,广泛借力群众视角,参与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守法经营,安全经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