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城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6年2月)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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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城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6年2月)

2016-03-10 09:45 信息来源: 平昌县环保局 作者: 环保局 阅读: 4560次 【字体:

 

2016年2月,平昌县环境监测站按照四川省环保厅《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认真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按照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平昌县环保局<关于确认平昌县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请示>的批复》(巴环发﹝201176号)确认的监测点位布设,监测结果依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进行评价,现将2月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公报如下:

平昌县城区空气质量总体为Ⅰ级,优,污染指数为45.0 ,其中:

清洁对照点—佛头山森林公园空气质量为Ⅰ级,优,污染指数为43.0

交通商住区—县委广场(原瑞丰市场)空气质量为Ⅰ级,优,污染指数为45.0

文教居住区—县二中空气质量为Ⅰ级,优,污染指数为45.0

一般工业区—小角楼工业园空气质量为Ⅰ级,优,污染指数46.0

各监测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值均在Ⅰ级范围内,为首要污染物, 各测点代表功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对健康的影响评价:各大气监测代表区域均可正常活动。

2016年2月平昌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表

测点名称


二氧化硫
(mg/m3)



二氧化氮
(mg/m3)



PM10
(mg/m3)



本月监测天数
(天)



本月达标天数
(天)


空气污染指数

佛头山森林公园

0.018

0.024

0.043

5

5

43.0

县委广场

0.020

0.025

0.045

5

5

45.0

县二中

0.020

0.025

0.045

5

5

45.0

小角楼

0.018

0.028

0.046

5

5

46.0

全县

0.019

0.026

0.045

5

5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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