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城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6年3月)_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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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城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6年3月)

2016-03-30 09:00 信息来源: 平昌县环保局 作者: 环保局 阅读: 4055次 【字体:

 

2016年3月,平昌县环境监测站按照四川省环保厅《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认真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按照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平昌县环保局<关于确认平昌县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请示>的批复》(巴环发﹝2011﹞76号)确认的监测点位布设,监测结果依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进行评价,现将3月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公报如下:

平昌县城区空气质量总体为Ⅰ级,优,污染指数为46.0 ,其中:

清洁对照点—佛头山森林公园空气质量为Ⅰ级,优,污染指数为45.0;

交通商住区—县委广场(原瑞丰市场)空气质量为Ⅰ级,优,污染指数为45.0;

文教居住区—县二中空气质量为Ⅰ级,优,污染指数为46.0;

一般工业区—小角楼工业园空气质量为Ⅰ级,优,污染指数46.0。

各大气监测代表区域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值均在Ⅰ级范围内,为首要污染物, 各测点代表功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对健康的影响评价:各大气监测代表区域均可正常活动。


20163月平昌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表

测点名称

二氧化硫
(mg/m3)

二氧化氮
(mg/m3)

PM10
(mg/m3)

本月监测天数
(天)

本月达标天数
(天)

空气污染指数

佛头山森林公园

0.013

0.021

0.045

5

5

45.0

县委广场

0.017

0.023

0.045

5

5

45.0

县二中

0.014

0.025

0.046

5

5

46.0

小角楼

0.016

0.028

0.046

5

5

46.0

全县

0.015

0.021

0.046

5

5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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